关于开展2015年优质核心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5-04-13 作者:教研室用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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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系部:
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优质核心课程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本次优质核心课程评选范围为专业课程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申报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必须是学校专任教师,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(校级骨干教师不受职称、职业资格限制),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、组织与实施。
2.申报课程应在互联网或校园网上已建立课程网站。
3.申报课程应提供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(不超过40分钟)和课程教学录像(45分钟),其中,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,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、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。
4.课程申报负责人应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,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。
三、申报要求
1.各课程负责人填写《申报表》(附件1)一式3份及准备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和课程教学录像。
2.各系在上报前,要召开学术小组论证会,按照评审指标(附件2)对申报课程进行论证,将论证结果填入《申报表》,自评分数填入《评审指标》“自评得分”栏。
四、申报时间
1. 2015年4月27日(周二)前,将《申报表》一式3份、《评审指标》(应有自评得分)交学校教研室宋媛黛老师处,逾期不再受理。
2. 2015年4月30日(周四)前,将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、课程教学录像,以及课程网址发学校教研室宋媛黛老师处。
教研室
